2021年邢台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标准
2020-12-21 14:00
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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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邢台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标准消息 目前新调整还未出台,先来看看2020年版本的,下面小编就带大家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近日,省人社厅公布2019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0841元。因此,邢台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自今年9月份开始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根据省人社厅相关文件规定,2020年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018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确定。因疫情影响,对2020年缴费确有困难的,可以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于2020年未交费月度,可以延缓至2021年底前缴费。具体对应缴费档次如下:
(一)按2018年缴费基数下限60%,为567.24元/月;
(二)按2019年缴费基数60%,为608.41元/月;
(三)按2019年缴费基数100%,为1014.02元/月;
(四)按2019年缴费基数200%,为2028.03元/月;
(五)按2019年缴费基数300%,为3042.05元/月。
据悉,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是指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它能够更合理地反映参保人员实际平均工资水平,以此来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工资水平较低的职工缴费基数可相应降低,缴费负担减轻。
市人社局提醒,原已选择邢台银行代扣代缴模式缴费人员的缴费方式不变,请及时足额存款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对新进市本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推荐使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完成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缴费人也可持银行卡、身份证等证件,到税务部门的自助缴费终端或者便携式自助机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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