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2022年新规:北京医保2022年9月1日起有何大变动(2)

2022-09-07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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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个人账户资金可家庭共济

  自2022年12月1日起,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已备案的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诊疗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所发生的个人负担的费用,也可为本人以及备案的家庭成员购买北京市补充医疗保险(现阶段特指购买北京普惠健康保)。

  4.取消门急诊待遇封顶线

  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再设置职工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不变;2万元以上的,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80%(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上不封顶。

  5.降低职工大病起付线

  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由39525元降至30404元,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一致,门槛更低,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总医疗花费在30404-80404元范围内的,报销 60%,总花费高于 80404 元的部分,报销 70%,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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