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销比例
①甲类药品:60%;
②乙类药品:50%;
3、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高血压患者为260元,其他类型糖尿病患者为360元,Ⅰ型糖尿病患者为480元。
三、住院待遇
1、起付标准
①三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二级乙等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100元;
②二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三级乙等及二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县级400元,省、市级500元;
③一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省、市级1000元,省外1500元。
注:
年内二次以后住院费用报销起付标准比现行标准降低50%。
2、报销比例
①三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二级乙等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85%;
②二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三级乙等及二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县级75%,省、市级70%;
③一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省、市级60%,省外55%。
注:
急诊转住院,方案范围内支付比例为50%;
3、最高支付限额
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为7万元。
太原新生儿医保办理流程是什么?
①新生儿出生当年取得太原市户籍的,由其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不缴费,领取《诊疗手册》。每年12月1日前出生的新生儿,须在出生当年办理参保登记;12月份出生的新生儿视同为下年度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
②新生儿出生当年未取得太原市户籍、次年取得户籍的,由其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市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按当年和次年的个人应缴额和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全额补缴两年的医保费,领取《诊疗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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