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新规是什么?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法规的支付范围及有关法规,执行参保地法规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新规。异地转诊人员支付比例原则上较本地就医下降不超过10个百分点,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原则上较本地就医下降不超过20个百分点。
同时,支持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支持门诊慢特病费用异地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无需撤销备案,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医保待遇与在本地就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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