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保异地转移新规是什么,2023年哈尔滨居民医保新规是什么(2)

2023-12-20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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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最高支付限额:500元。

  二、门诊慢性病

  (一)病种范围(28种)

  高血压病合并症、糖尿病合并症、脑血管意外偏瘫(外伤性脑出血除外)、重症冠心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器官移植术后辅助治疗(肝、肾、肺、心脏移植)、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或慢性呼吸衰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扩张型心肌病、房颤、癫痫、真性红细胞增多症、肝豆状核变性、慢性肾功能不全(Ⅲ期以上)、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帕金森氏病或帕金森氏病综合征、肝硬化、重症肌无力、类风湿性关节炎(功能3级以上)、慢性病毒性肝炎、布鲁氏菌病、艾滋病、支气管哮喘、阿尔茨海默症、冠状动脉支架术后药物治疗、冠状动脉搭桥术后药物治疗、银屑病、子宫内膜异位症、慢性肾衰竭。

  (二)报销比例:70%。

  (三)最高支付限额:1600元。

  三、门诊特殊病

  (一)病种范围(10种)

  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肝、肾、肺、心脏移植)、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肺结核、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糖尿病胰岛素治疗、儿童孤独症。

  (二)新纳入门诊特殊病的“儿童孤独症”方案如下:

  1、起付标准:不设起付标准。

  2、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

  二级、三级医疗机构:80%。

  3、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8万元,计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8万之内。

  四、住院报销

  (一)起付标准

  无等级定点医疗机构:100元;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24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480元;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720元。

  一个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5%。

  (二)报销比例

  一级及无等级定点医疗机构:成人居民90%,大学生和学生儿童9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成人居民80%,大学生和学生儿童8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成人居民70%,大学生和学生儿童80%。

  2023年7月14日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及省属综合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黑龙江省医院)住院报销比例统一执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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