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额度2024(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大病保险)

2023-12-21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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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乡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额度2024(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大病保险)下面就随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详情吧。

  2023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新乡市集中征收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

  新乡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普通门诊

  (一)报销范围

  自2024年1月1日起,新乡市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定点扩展至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二)起付标准

  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

  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50元/次。

  注:一天(自然日)内在同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诊的负担一次起付标准。

  (三)报销比例

  基层定点医疗机构:60%;

  县级定点医疗机构:50%;

  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40%。

  (四)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二、门诊重症慢性病

  (一)起付标准:不设起付标准。

  (二)报销比例:80%。

  (三)最高支付限额(病种种类)

  三、住院报销

  (一)起付标准

  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150元;

  县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400元;

  市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600元;

  市级三级医院:1200元;

  省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600元;

  省级三级医院:2000元;

  省外医院: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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