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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职工医保报销政策: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统筹待遇和个人账户待遇。职工医保统筹待遇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治疗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简称“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待遇。
2024武汉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上限(门诊+住院)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为参加职工医保的职工、退休人员建立个人账户。职工医保基金扣除划入个人账户金额后的部分,作为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统筹待遇和个人账户待遇。职工医保统筹待遇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治疗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简称“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待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同步享受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待遇。
一、门诊待遇
(一)自2023年2月1日起,武汉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可报销
参保人员在定点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设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
(二)起付标准及支付限额
2023年4月10号,武汉市医保发布新政。武汉职工医保报销取消门诊报销起付线限制。
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为在职人员3500元,退休人员4500元。支付限额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有效,不滚存、不累计,不能转让他人使用。
(三)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支付限额以内的,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照下列规定比例分别负担:
1 。 退休人员
药店凭处方购药,报销比例为90%。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5%。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