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学生医保卡使用范围:
参保学生患病在本市三级医院无法确诊或不能治疗需转上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由市中心医院、市医专一附院、市一院医保办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审批表》,报送医疗保险中心审批后就可转院就医。出院后携带以下材料到市中心居民科报销:
(1)病历首页复印件(加盖医院红章);
(2)入院诊断证明(加盖医院红章);
(3)费用明细总清单(加盖医院红章);
(4)出院结算单(原始发票);
(5)做手术的病人需提供手术记录复印件(加盖医院红章);
(6)身份证复印件正反2份(如有银行账号的,可提供户主、账号和开户行信息,所报销的费用直接存至银行卡上)。
毕业生不可在校办理续保。如继续在校读研或读博(包括直博生),为保证学号的正确性,请在下学期开学时再办理新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