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办理条件有哪些?农村合作医疗怎么报销
一、农村合作医疗办理条件
(一)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农村在籍居民;
(二)持有二年以上暂住证并在当地农村从事农副业生产的非本市籍居民;
(三)经县级市(区)人民政府或同级合管办批准的其他居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
二、农村合作医疗怎么报销
1、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所需资料:
(1)门诊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
(2)住院报销携带资料: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它有关证明。
(3)门诊特殊病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
(4)办理特殊病种携带资料: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合作医疗证历本、病历、有关化验报告单、照片二张。
2、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
(1)参保户将报销所需资料备齐后交村(社区);
(2)合作医疗联络员由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审核后报镇合作医疗联络员在由镇联络员送区农易办结报中心进行报销。
三、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是:农村方面,门诊报销百分之六十;处方药费限额为十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为五十元;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五十元,处方药费限额一百元;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城镇居民在一年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如果是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学生、儿童社保报销在十八万元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