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市区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200元,支付比例为90%;
二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800元,支付比例为75%;
市属三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1000元,支付比例为65%;
省属三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1500元,支付比例为60%。
县(市)参保居民经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到市区医疗机构就医的,按此法规执行。
石家庄医保报销指南
城镇职工医保
(1)市域内县(市)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及支付比例
市域内县(市)医疗机构: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200元,支付比例为95%;
二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300元,支付比例为90%。
参保居民经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在市域内县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按此法规执行。
(2)市区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200元,支付比例为95%;
二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700元,支付比例为85%;
市属三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900元,支付比例为83%;
省属三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1200元,支付比例为80%。
县(市)参保居民经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到市区医疗机构就医的,按此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