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职工医保医疗费报销有限额法规吗?】
答:根据目前法规,以本市人员标准参保缴费的人员(含外来管理、技术人员)在一个医保年度内,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10万元。
以外来从业人员标准参保缴费的人员,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上限跟连续参保时间有关系,连续参保时间不同,统筹上限不一样:连续缴费时间半年以内,年度内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3万元,其中门诊最高支付400元;连续缴费时间半年以上2年以内,年度内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6万元,其中门诊最高支付800元;连续缴费时间2年以上,年度内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10万元,其中门诊最高支付2000元。
【厦门本市人员标准参保缴费个人账户如何划拨?】
答:按本市人员标准参保(含外来管理、技术人员)缴费的人员,其个人账户于每年7月1日进行一次性预划拨。具体如下:
按申报基数10%(单位8%+个人2%)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一)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
(二)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根据年龄段划入个人账户:不满35岁的,按用人单位缴费的20%划入个人账户;35岁以上不满50岁的,按用人单位缴费的30%划入个人账户;50岁以上的,按用人单位缴费的40%划入个人账户;
(三)退休人员按本人上年度养老金或退休金总额的8%划入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