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异地就医住院报销结果和本地一样吗?有什么区别?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异地就医的医保报销范围比例有所不同属正常现象。
异地就医结算遵循一原则: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具体如下——
就医地目录:
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也就说,异地就医哪些能报销,哪些不能报销,都是按照就医地药品目录为标准。
由于各省份的医保目录略有不同,因此参保人异地就医时医保支付范围也就会存在相应不同。武汉市执行全国统一的医保药品目录和全省统一的医保诊疗项目和医用材料目录。
医保参保地:
医保统筹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
为了保证同一个地区参保人员享受医保报销待遇的基本均衡,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参保地的支付。简单来说就是,异地就医起付线、报销比例、最高报销额度等……这些都是按照参保地的标准来执行。
武汉市跨省异地住院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法规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和报销比例;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异地转诊转院人员,在异地发生的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10%,余额再按相关方法结算。
湖北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参保地的目录与起付线封顶线及报销比例。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异地转诊转院人员,在异地发生的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10%,余额再按相关方法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