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医保报销需要身份证明、医疗保险证明、医院开具的费用发票、清单等的材料,具体详情详见正文。
河池居民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医保报销材料清单 | |
1 | 身份证明 |
2 | 医疗保险证明 |
3 | 医院开具的费用发票、清单 |
4 | 疾病证明(出院汇总)诊断证明 |
【扩展阅读】
河池医保报销门诊指定慢性病病种 | |||
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 | 阿尔茨海默氏病 | 肝硬化 | 高血压病 |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 类风湿关节炎 | 癫痫 | 慢性肾小球肾炎 |
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 脑血管病后遗症 | 帕金森病 |
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 | 膝关节骨性关节炎 | 糖尿病 | 系统性红斑狼疮 |
心脏瓣膜替换手术后抗凝治疗 | 强直性脊柱炎 | 支气管哮喘 | 重性精神疾病 |
河池市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材料地点:参保人属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
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申请
1、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在上述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
4、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5、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
三、申请完成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