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病医保手续怎样办理?
社保法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法,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办理慢病医保手续的流程如下:
1、先以参保人的名义写一份申请书,写给户口所属区域的社保管理处;
2、治疗这个疾病的门诊病历记录;
3、必须要因这个疾病两年内住院记录,包括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病历中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必需加盖那个医院的红章;
5、由到户口辖区社保处填写“重症申请表”;
6、连同以上资料,送区域社保管理处医保科予以审核;
7、区域社保审核通过后,会给一张表,再到指定医院鉴定。根据相关法律法定可知,患有24种慢性病之列病种的参保人员,可在当地社居委领取并如实填写《慢性病就诊卡申请表》,同时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病历、化验及检查报告单等,经市医疗保险专业人家委员会确认后,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慢性病就诊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