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一、二级医疗机构比例多少?下面同小编来了解一下。
南昌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1、一级医疗机构80%;
2、二级医疗机构70%;
3、三级医疗机构60%;
4、因病情需要等原因需转外地治疗的,需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批准,批准同意转诊的,省内的可按就诊医院相应级别报销比例报销,省外的按60%比例报销;
5、擅自转诊不予报销。根据相关法律法定可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我国法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部门和卫生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