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报销
门诊
一、报销条件:正常参保居民医保
二、报销办理地点:医保定点医院
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查询:点击查询
三、报销办理材料:医保卡等
四、报销范围:
重庆居民医保报销分为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
住院报销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居民医保叫大病)两部分。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时基本医保的统筹基金和大额(大病)保险基金是一起直接结算的。
五、报销流程:在医院用医保卡联网报销即可。
六、报销比例:
(一)门诊报销比例:
1、一级医疗机构60%;
2、二级医疗机构40%;
3、三级医疗机构不报销。
(二)年报销限额:
1、一档参保人300元;
2、二档参保人500元。
(三)起付线标准:
1、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
2、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
3、三级医疗机构不报销。
住院
报销标准如下:
起付线是“基本医保”的起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支付职工的住院医疗费和特殊门诊医疗费,并实行统一的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职工个人负担。(俗称门槛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