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卡使用范围

2021-11-17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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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医保卡使用范围

  北京的医保卡(即社会保障卡)是居民参加医保的一个凭证,仅用来看病的,内部并没有储蓄资金的功能,但可以实现实时结算的功能。所以这里面没有资金,只有看病的支付记录,是用来记账和结算的。北京医保存折是银行发放的,医保存折内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每月的返款,可以随意使用、提取,不限定于必须用于就医、买药,具体使用范围如下:

  一、门诊、急诊费用

  1、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3、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二、住院的费用

  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而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就是上述的)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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