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佛山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指南(2)
6、参保人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的,还需提供参保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参保人有效的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暂不使用佛山市社会保障卡领取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二)参保人因妊娠并发症、合并症、流产或引产住院治疗申请零星报销:
1、填写《佛山市申领生育/医疗保险待遇承诺书(社保)》;
2、提供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3、财税部门印制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
4、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5、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住院证明材料原件;
6、因医保系统问题不能在市内定点医院现场即时结算的,还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非即时结算登记表;
7、超时申办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的,还需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超时申办零星报销申请表》。
(三)新生儿住院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特指新生儿住院时未改名字,而使用母亲姓名住院发生医疗费用的)
1、《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申请表》;
2、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3、财税部门印制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
4、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5、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住院证明材料原件;
6、若新生儿未办理或未能正常使用社会保障卡,以及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未写明新生儿姓名的,需签署《佛山市新生儿申领医疗保险待遇承诺书》。
7、超时申办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的,还需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超时申办零星报销申请表》。
(四)因疾病住院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1、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原件;
2、《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申请表》;
3、财税部门印制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
4、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