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明确2021年继续执行降低职工医保支付标准政策
2021-02-20 16:29
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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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广西自治区医保局获悉,该局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下发通知,明确自治区2021年继续执行降低职工医保支付标准政策。
根据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自治区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继续执行阶段性减员政策,具体缴费标准为企业7.5%,个人2%;机关事业单位继续执行实行两险后的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以“统账结合”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由10%降至9%。
据了解,2018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自治区实施了降低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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