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申请伤残鉴定费用是否自付

2020-12-16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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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交通事故肇事方已赔付二次手术费,二次手术费用可否工伤报销?,工伤伤残赔偿金何时给付?

  答复: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工伤,工伤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承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您的鉴定结论已下达,可由所在单位或个人向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待遇。

  咨询:我去年在烟台工作了两个月,社保缴纳了2个月,今天我登录市人社局官网查询社保的时候发现参保状态是暂停缴费,缴费人员类别是在职,请问这是什么意思?是指原来的单位没给我在社保处办理离职吗?

  答复:如果单位只给您缴纳了两个月社会保险费,给您办理了减员,那就属于中断状态。如果单位继续给您缴的费,那就属于在职状态。

  咨询:我的工伤认定后申请伤残鉴定,单位劳资人员告诉我伤残鉴定费用自付。这样合理吗?

  答复:按照省文件规定,劳动能力鉴定评审不收取费用。因工作需要,需进行辅助医学检查的,申请人(用人单位或个人谁提出申请谁支付费用)向查体医院交费。

  咨询: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了八年,最近同事查自己的账户金,我想咨询下个人养老账户余额有几部分组成?怎么计算的?一直搞不懂这个事情,谢谢解答!

  答复:我市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包括当年记账额本息和账户累计储存额本息。个人账户当年记账额为当年度缴费基数*记账比例*月数。个人账户利息为当年记账利息和年度结转利息。以2019年度最低缴费基数3269,当年记账利率0.0761为例,其中当年每月的记账利息为:(3269*0.08*0.0761)/365*(当月缴费次日至12月31日的天数)。年度结转利息为上年度账户累计储存额*0.0761。

  咨询:我在工作时间发生事故,手臂发生骨折,已经在医院动过了手术。那么像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

  答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您可以自发生事故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被认定为因工负伤,相关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由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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