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转出:
材料齐全的,社保经(代)办机构出具缴费凭证,职工凭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以后环节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与本市社保经(代)办机构联系直至办结。
注意事项
1.申请办理过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本市的,其手续应全部办结成功。
2.当月减员后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的,需确认当月社保缴费已经记账后方可办理。
转入:
社保经(代)办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根据不同业务需要,生成《联系函》,以后环节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直至办结。
以上是部分人员转移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