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转出市外 (参保人员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市外)
1、接收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机构书面接收函件(包括社会保机构全称、基金账户开户行名、行号、户 名、账号等);
2、接收单位的接收函;
3、转移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个人转移申请;
5、《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 备注:要求提供接收地社保机构准确的资料信息。
4、市外转入 (参保人员需要将外地社会保险关系及账户金额转入我市)需要办理的业务:
1、武汉市人事局或武汉市劳动和社保局的人事调函;
2、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合同;
3、户口及身份证;
4、人事档案。
备注:此项业务目前在武汉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养老科办理,联系电话:85765410; 目前在办理“市外转入”基金结算前,先到我分局登记窗口办理该人员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市基金 结算中心再将转入基金结算到该账户上。
3、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手续。
2、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无接收单位,并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窗口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携带相关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手续。
3、市外转入在武汉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养老科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