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终止情况一览
社保补贴终止情况:
享受补贴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自次月起终止享受补贴:
一、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被注销的;
二、连续三个月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应当终止享受补贴的其他情形。
补贴年限:
(一)补贴期限一般为三年,到期自行终止。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再次申请补贴:
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补贴至法定退休年龄;
2.补贴期满时,同时属于低保家庭和需赡养(抚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或单亲家庭两种情形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就业困难人员享受补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补贴期限可延长1年。
拓展:天津就业困难人员情况发生变化怎么办
1、补贴比例调整和补贴终止实行联动管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自谋职业、灵活就业登记情况发生变化的,金保二期系统根据相关信息变化自动调整补贴比例或终止补贴。
2、区人社应及时查看结果、核对信息,并将变化情况通过街道(乡镇)劳保服务机构及时告知享受补贴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