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四川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是怎么规定的?(2)

2021-07-03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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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综上所述,四川省社会保险缴费比例规定具体内容上面就有详细说明,当然每个省份的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是不同的,所以大家一定要了解清楚,此外还拓展了关于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具体规定是什么,有需要的也可以仔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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