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天气来临,为了保证在户外高温环境下劳动人员的劳动权益,发放一定的高温补贴作为炎热工作环境下的劳动津贴,多个省市公布了高温补贴发放新规,确定了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和时间。那么青海哪些人可以享受高温补贴呢?哪几个月可以领取高温补贴?下面就随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2023年青海高温补贴标准及发放时间是怎么样的?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 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4、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其他相关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方法,也按照新规执行。如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从以前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扩大至所有劳动者;发放的时间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也就是说,每年610月,就算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这期间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贴。而高温天气下,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的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则可拿150元/月。
5、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第八条第(一)款法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有人表示,全国没有统一的高温津贴标准,各省份基本上是根据各地的自身情况来制定高温津贴标准的,经济发达的省份可能补助就稍微高点。我国应严格查处高温违规施工和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行为。
二、高温补贴时间
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
综上所述,青海省高温补贴发放时间是从6月到10月,发放数额是非高温工作人员为每人每月100元,高温工作人员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果企业不予发放补贴,工作人员可以到相关部门投诉。青海省高温补贴标准是怎样的?以上就是小编对问题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