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扬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2)
2020/6/30 23:59:28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困难单位可缓缴,缴存比例可降至5%以下
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是“缴存办法”的重点,明确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的条件和手续材料,连续亏损6个月及以上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由分支机构初步审核,市公积金中心复核和审批,并报市公积金管委会备案,可以缓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降至5%以下。
“缴存办法”还新增有效凭证和缴存证明条款,明确向单位和职工发放有效凭证和开具缴存证明的有关规定。着力推进住房公积金“不见面审批(服务)”,新增网上缴存章节内容。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申请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原《细则》为6个月)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对于违规办理缴存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依情节严重程度分别实施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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