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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宜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市级统筹实施方案 9月1日起实施

2020/8/21 17:22:15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宜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市级统筹实施方案

  《宜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日前正式发布,将从9月1日起实施,届时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实行统一政策制度、统一医疗服务协议管理、统一经办服务、统一信息系统、统一基金管理,实现全市基金统收统支。

  根据这一《方案》,包括新生儿、参军退役人员、本市统筹区域外来宜的应届毕业生、本市统筹区域外来宜就读的学生以及新增特殊人群等均可中途参保。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断,确诊为高血压、糖尿病并采取药物治疗的参保居民,取消其普通门诊统筹日支付限额。一般诊疗费统筹支付金额不占居民普通门诊统筹日支付限额额度。《方案》还明确,意外伤害是指城乡居民身体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原因导致的伤害。

  《方案》规定,在市财政部门设立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财政专户,在市级和各县(市、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设立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户。各级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分别将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本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和个人缴费资金按规定及时划入市级财政专户。同时,要优化经办服务,实现城乡居民医保业务“一网通办、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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