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文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一、缴费时间:2022年9月1日至12月20日
二、缴费标准:2022年文山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610元;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达到每人每年96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保费用按标准从居民医保基金中提取,个人不缴费。
三、缴费方式
1、云南身电子税务
2、农信社手机银行
3、农行手机银行
四、缴费标准:350元/人
五、温馨提示:
1、2022年缴纳2023年度保费;
2、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参保费用按标准从居民医保基金中提取,个人不缴费;
六、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一)普通门诊待遇
(二)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
1、门诊特殊病待遇。门诊特殊病共包含17个病种,参保人就医发生的符合相关法规的门诊特殊病医疗费,一个自然年度内计算一次起付标准1200元,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70%。
重性精神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的门诊透析不设起付费,报销比例90%。
2、门诊慢性病待遇。门诊慢性病共包含25个病种,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相关法规的门诊慢性病医疗费,按病种实行限额支付,支付比例60%,统筹基金年支付限额按病种标准确定。
(三)住院待遇
参保人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城乡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如下:
(四)大病保险待遇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比例如下:
(五)生育住院待遇
1、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待遇标准。顺产医疗费用包干支付标准县、乡两级同为1800元,剖宫产医疗费用包于支付标准县级为2700元、乡级为2100元。
2、州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待遇标准。顺产医疗费用限额支付2400元,剖宫产医疗费用限额支付3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