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条件一览(2)

2021-08-04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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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合贷款:

  是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同一住房的,由住房公积金贷款和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相结合而组成的个人住房贷款;贷款期限需为同一期限。

  第二套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一套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家庭可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对曾在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直接按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贷款手续。

  贷款材料

  一手房:

  1、身份证明:借款人夫妻双方及房屋共有权人均须提供。

  2、户籍证明: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共有权人均须提供。

  3、婚姻证明:已婚,需提供结婚证;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户口所属地民政部门出据的《无婚姻登记记录》及个人出据的未婚声明;丧偶,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户口所属地民政部门出据的《无婚姻登记记录》及个人出据的未婚声明;未婚,需提供户口所属地民政部门出据的《无婚姻登记记录》及个人出据的未婚声明。

  4、收入证明:需提供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吉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收入证明》(此网站下载中心提供制式表样)及夫妻双方近三个月工资折(卡)中摘要为“工资”的进账明细。

  5、公积金缴存证明:受托银行提供。

  6、《个人信用报告》:受托银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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