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存基数修正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工作,在业务运行过程中发现因单位经办人工作疏忽等原因,导致职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与上一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不符的情况。经研究决定,缴存单位在缴存基数调整后出现错误的可在该年度基数调整后两个月内提出申请。
办理材料
所需材料:单位修正基数调整的申请(提供原错误明细 及说明原因);《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汇缴、变更表》(格 式文件可从我中心网站-资料下载专区进行下载;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上述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业务流程
各相关缴存单位可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窗口申请。
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职工上一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缴存基数。因核对不严、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缴存基数调整后产生异议的,由缴存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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