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销户提取所需材料
一、属购房提取的,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提取人身份证。
(二)购房合同。
(三)房屋产权证明。
1.购买一手房的:
(1)属商品房的,提供合同登记备案证明(2年内)。
(2)属保障性住房的,房改部门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文件或房改部门评估表(2年内)。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2年内)。
(四)付款凭证。
1.购买一手房的,提供支付房款的收据或发票。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属建造、翻建提取的,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提取人身份证。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年内)。
三、属大修提取的,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提取人身份证(房屋在南宁市外的,另须提供房屋所在地户口簿)。
(二)不动产权证(指房屋权属证明)。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并提供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房改部门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文件。
四、属偿还购建房贷款提取的(贷款结清1年内),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提取人身份证。
注:在区内公积金中心贷款的,以下两项不需提供。
(二)借款合同(首次还贷提取时须提供)。
社旗商转公
贵安二次公积
金华公积金贷
六盘水公积金
六盘水公积金
首次公积金贷
公积金贷款额
缴存公积金
长沙公积金贷
贷款套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