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直公积金非销户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2021-08-19 15:54
举报

  非销户提取所需材料

  一、属购房提取的,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提取人身份证。

  (二)购房合同。

  (三)房屋产权证明。

  1.购买一手房的:

  (1)属商品房的,提供合同登记备案证明(2年内)。

  (2)属保障性住房的,房改部门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文件或房改部门评估表(2年内)。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2年内)。

  (四)付款凭证。

  1.购买一手房的,提供支付房款的收据或发票。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属建造、翻建提取的,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提取人身份证。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年内)。

  三、属大修提取的,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提取人身份证(房屋在南宁市外的,另须提供房屋所在地户口簿)。

  (二)不动产权证(指房屋权属证明)。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并提供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房改部门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文件。

  四、属偿还购建房贷款提取的(贷款结清1年内),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提取人身份证。

  注:在区内公积金中心贷款的,以下两项不需提供。

  (二)借款合同(首次还贷提取时须提供)。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
相关推荐
诚聘英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