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来了好消息!武汉都市圈住房公积金能办理异地委托扣划还贷啦!
办理指南请速往下看:
什么时候能办理公积金异地委托扣划?
异地委托扣划是什么?
适用范围:包括武汉都市圈住房公积金同城化发展的武汉、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咸宁、仙桃、天门、潜江9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适用对象:在武汉都市圈内,公积金缴存地与贷款地不在同一城市且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
异地委托扣划办理指南
01
按月异地委托扣划还贷
委托人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签订《公积金委托扣划偿还异地贷款授权书》(该授权书在业务办理完成后自动生成),授权缴存中心扣划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的公积金贷款本息。委托扣划还贷期间,委托人公积金账户最低保留金额100元。
办理条件:委托人在缴存中心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在都市圈其他公积金中心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并且在贷款地公积金中心未办理本地的委托扣划授权业务。
办理时间及地点: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委托人即可在缴存中心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异地委托扣划签约。
办理资料
(1)委托人本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2)委托人可委托直系亲属代办,委托代办需提供:委托人和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结婚证。
扣划时间:按月异地委托扣划还贷时间为每月20日集中执行扣划1次,根据执行情况,可在当月内再补充扣划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