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不少单位会在每年办理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纳基数。那么南宁2023年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呢,缴存比例有没有变化。下面跟着社保网小编一起去看看详情吧。
2023年南宁公积金缴存基数
①缴存基数核定
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2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工作月份确定月平均工资)。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总额按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②缴存基数上下限
缴存基数上限为2022年度南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965元的3倍,即26895元。
缴存基数下限为南宁市现行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1810元。(若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再作相应调整)
③缴存基数执行时间
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南宁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且不得低于5%,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