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24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安排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法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24555元,月缴存额上限5894元,缴存基数下限1860元。
注:机/事业单位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和年度考核奖需使用2023年实际发放的(考核2022年度的)。
二、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5%-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办理时间
业务受理时间为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3月31日。(各缴存单位需2023年12月份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到账后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
黑龙江大学
五常公积金
阿城区公积金
尚志市公积金
双城区公积金
延寿县公积金
通河县公积金
木兰县公积金
巴彦县公积金
宾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