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1日,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使用新规,十条住房公积金惠民方案,并从2024年4月1日起正式执行。
一、加大对多子女缴存人家庭租房提取支持力度
养育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缴存人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租房提取额度提高至1300元/月。

二、提高缴存人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
缴存人及其配偶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单身职工为700元/月,夫妻双方为1200元/月。
三、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自住住房贷款
缴存人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且未申请提取购房首付款的,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年提或商贷“月对冲”提取还贷。
四、放宽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条件
纳入我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加装电梯或符合我州(各县、市)城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法定加装电梯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费用。
五、优化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主体资格认定
二人及以上共同购买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支持缴存人及其配偶和子女共有权情形的提取。
六、优化购买二手房公积金使用新规
支持缴存人购买二手房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不支持非同一缴存人家庭购买二手房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购房人所购二手房一年内出现两次及以上交易记录或售卖人为购房人(岳)父母、配偶、子女的,不支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二手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额度需评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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