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简称“缴存比例”)(一)同一单位只能有一个缴存比例标准。
(二)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简称“月缴存额”)
(一)月缴存额=缴存基数x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 x职工缴存比例。
(二)月缴存额上限为5332元,下限为178元。
各缴存单位严格执行上下限法定,不得通过补缴的方式为缴存职工超限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办理期限
各缴存单位应于2023年7月1日开始本年度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1月份已调整的不再进行调整。办理限期一个月,逾期调整的需提供书面说明,经中心批准方可调整。
1、月缴存额上限计算公式
单位职工月缴存额上限=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
2、月缴存额下限(以计算)计算公式
单位职工月缴存额下限=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
(举例)工资10000元,公积金交多少取决于缴存比例,具体计算方式及示例如下:
如果缴存比例为5%,则需交10000×5%=500元。
如果缴存比例为8%,则需交10000×8%=800元,此计算方式为一般情况,但具体缴纳费用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的法定有所不同。
如果缴存比例为12%,则需交10000×12%=1200元。
请注意,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同,所需缴存的公积金数额也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法规法定而定。
缴存基数申报及调整时间
各单位应当在办理2023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后,至2023年7月31日之间,进行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如特殊情况逾期调整的单位,应当从7月份开始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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