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单位怎么办理?操作流程都有哪些?

2024-04-24 16:07
举报

  北京住房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单位怎么办理?操作流程都有哪些?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操作详解

  提示:为保证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缴存,缴存单位应在完成6月公积金汇缴后、7月31日前(托收缴款的单位应在7月托收日前)完成跨年清册核定工作。

  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有三种途径。一是通过北京市人力相关网站合并办理;二是通过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办理;三是通过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

  途径一:北京市人力相关网站合并办理。

  可通过北京市人力相关网站五险一金基数统一申报系统办理。

  途径二: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办理

  第一步,选择缴存比例

  登录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后,点击首页【常用功能-跨年清册核定】或页面左侧【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进入跨年清册核定操作页面;点击【选择[xxxx(年)-xxxx(年)]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下拉菜单中在5%-12%范围内选择缴存比例,系统自动返显“个人缴存比例”,点击【确定】;

  提示:所有缴存单位可在5%至12%范围内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所选比例应为整数,无需提交任何证明类材料。

  第二步,调整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

  1.逐条调整

  选择缴存比例后,点击【[xxxx(年)-xxxx(年)]跨年清册编辑】,可逐个核定职工缴存基数。选定需要调整的职工,在弹出的对话框中输入职工上年月均工资,如不涉及当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缴存基数和上年月均工资自动保持一致;如涉及上下限的,自动按上下限展示其缴存基数。单位缴存额、个人缴存额、合计缴存额也同步自动计算。

【免责声明】文章采自网友投稿刊登及网络转载,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供读者参考交流。
相关推荐
诚聘英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