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其他情形需补缴的。
二、申请材料:
1.填妥的一式二联《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2.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三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三、服务方式:
线下: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以及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四、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单位需同时完成资金补缴。
公积金补缴算连续吗?
公积金补缴算不算连续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
1、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且不得欠缴。申请人申贷时点在当月20日以后,单位前一个月住房公积金未予缴存的,视为欠缴。
2、申请人在申贷的12个月内,应该连续正常缴存满12个月。
3、单位存在整体逾期补缴住房公积金行为,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视为正常缴存:一是一次性补缴3个月以内(含3个月)住房公积金,二是缴存行为发生在自最初欠缴月份次月起以内(含3个月);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逾期补缴以及非单位整体逾期补缴的,视为非正常补缴。单位一次性补缴超过3个月的,或补缴行为发生在最初欠缴月份次月起计算超过3个月的,申请人须再正常连续缴存12个月后,方能申请贷款。
住房公积金相关法规对其有相应的法定: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缴存下限
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
提取还贷条件
缴存上限
公积金缴存
缴存比例
缴存上限
缴存下限
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