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提取2024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购房贷款

2024-04-26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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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公积金提取新规2024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购房贷款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的?

  上海公积金提取正常了2024年已经可以查询提取的方法,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下列办理要件中属于本市相关部门核发且职工可以提供信息完整、有效的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结婚证、离婚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往来港澳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户籍证明、个人户口卡、公证文书、税收完税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不动产权证、离婚证明书、个人代开私房出租电子发票、收养登记证、收养登记证(跨国收养)、养老保险临时账户参保缴费情况、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社保缴费证明。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购房贷款

  一、适用范围: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异地住房贷款:

  1、在苏州市吴江区、嘉兴市嘉善县两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并在当地获得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

  2、提取申请人为主贷人本人及其配偶。

  3、提取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无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无其他生效中的提取业务。

  4、提取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二、申请材料:

  (一)首次办理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父母、子女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或结婚证、相关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父母、子女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件,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

  (3)经人民法院认定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申请人,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提供申请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法院判决书等材料、申请人及监护人的身份证件、监护关系材料(法院判决书、户口簿或结婚证等可以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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