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提取额度
按照实际月租金提取,且不超过账户可用余额。
(六)余额不足的处理
若缴存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能足额支付租金的,还可使用配偶的公积金,共同支付房租。若双方账户余额共用后仍不足的,应及时向运营企业支付差额部分。
(七)协议终止
缴存人可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APP或前往服务大厅终止服务协议,解除按月直付房租业务。
(八)超期支付租金的处理
因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但未及时终止服务协议,导致超期支付租金的,超出部分由运营企业返还至缴存人公积金账户。
缴存比例
个人公积金
缴存上限
灵活缴存
缴存基数
缴存上限
贷款额度
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
成都灵活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