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抵押物有共有人的,提供共有人及配偶的身份证件。配偶应在贷款银行当面签署或提供经公证的《共有权人抵押登记知情同意书》;共有人无配偶的,共有人在贷款银行当面填写或提供经公证的《无配偶声明》。
新抵押物为第三人所有的,提供第三人及配偶的身份证件。配偶应在贷款银行当面签署或提供经公证的《共有权人抵押登记知情同意书》;第三人无配偶的,应在贷款银行当面签署或提供经公证的《无配偶声明》。

(二)贷款及担保资料
原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抵押物损毁或灭失的,提供抵押物损毁或灭失证明;抵押物通告拆迁的,提供抵押物拆迁证明。
新抵押物的产权证书和在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打印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簿查询结果》(房屋权属证明)。
(三)贷款银行、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提供用于办理抵押变更登记的相关资料。
还款凭证
缴存下限
担保公司代偿
提前还款
材料
公积金贷款
基数上下限
购房套数
贷款按月正常
基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