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哪些情形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公积金贷款对象: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购买自有住房的,职工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配偶须同时符合的法定的贷款条件。

公积金贷款条件:
非同一家庭成员共同购买一套住房的,其中一名购房人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二)未到法定离退休年龄(国另有法定可延长的,按其法定执行,但最大年龄应未到65周岁);
(三)住房交易行为真实、符合的法规、有效;
(四)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并且所在单位不存在欠缴情况;
(五)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六)已按本方法法定支付首付款;
(七)同意按照本方法法定提供担保。
公积金贷款
贷款还款
缴存上限
贷款提前还款
贷款材料
缴存上限
商业贷款
外地公积金
天津买房
天津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