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有关部门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告第二条法定: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法定另行支付:(一)加班加点的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害毒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四)法律、法规和国法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最低工资标准,并不是所有工资待遇都包括的,一般来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支付的津贴、法律法规的其他劳动者福利待遇等,都可以不包括在最低工资中。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法定另行支付:
(一)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害毒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二)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根据国和本市法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基数下限
最低工资基数
禹州市公积金
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
最低公积金
公积金基数
缴存基数
最低基数
基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