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含住房公积金吗?职工缴纳公积金是怎么扣除?(2)

2024-05-09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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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有关部门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告第二条法定: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法定另行支付:(一)加班加点的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害毒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四)法律、法规和国法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最低工资标准,并不是所有工资待遇都包括的,一般来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支付的津贴、法律法规的其他劳动者福利待遇等,都可以不包括在最低工资中。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法定另行支付:

  (一)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害毒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二)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根据国和本市法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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