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是多少?具体如何计算的?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对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高贷款额度、最低贷款额度、缴存余额等方面进行确定,并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应当不低于20%。
在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方面,显示,为满足佛山市缴存职工的贷款需求,提高首套住房及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双缴存职工家庭首套住房最高可贷100万元;第二套住房最高可贷80万元。对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多孩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分别上浮10%且上浮比例可累加,即双缴存职工家庭首套住房最高可贷130万元。
设置最低贷款额度,为保护中低收入缴存职工的利益,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不足10万元的,按10万元计。
此外,确定缴存余额计算法定,确定佛山市缴存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等事项,遵循“先存后贷、存贷挂钩”的原则,确定缴存余额计算法定,确定佛山市缴存余额倍数为12倍,确定不同缴存时间对应不同的缴存时间系数。
同时,确定佛山市流动性风险系数,为保证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符合的法规权益,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分级管理,结合资金运行状况合理确定流动性风险系数。
缴存时间对贷款额度计算有何影响?
缴存时间分三个时间段:
1.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2年(不含)以下(即12个月≤缴存时间<24个月);
2.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含)以上3年(不含)以下(即24个月≤缴存时间<36个月);
3.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年(含)以上(即缴存时间≥36个月)。
作为计算家庭可贷款额度的其中一个因素,缴存时间的不同不仅对应不同的最高可贷额度,同时还对应不同的缴存时间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