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积金贷款商转公办理条件是什么?公积金贷款商转公有哪些好处的?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中山公积金贷款商转公办理条件
根据《中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第六条的法定:缴存职工在本市区域内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尚未结清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部分或者全部偿还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
中山现行的“商转公”贷款条件如下:
(1)须经过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
(2)申请人符合我市现行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
(3)申请人需为原商业贷款放款时的借款人,不能增加。
中山公积金贷款利率怎么算?目前最新是多少?
贷款利率和期限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行法定执行。贷款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含)的不调整;一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法定。
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剩余年限在10年以内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目前珠三角八市: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八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了八城市公积金异地互贷协议,具体执行细则正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