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了解吕梁的每月住房公积缴存额怎么来的
每月住房公积缴存额由职工本人缴纳和单位为职工缴纳二部分组成,其计算方法是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和法规法定的缴存比例得出。即:
(1)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同,同当地社会平均月平均工资之比,低于60%的最低按当地社会平均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300%,最高按300%计算。
缴存比例(各地可能有差异)浙江为5%-12%之间。不实行住房补贴的地区和用人单位,以增加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方式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变革的,可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不超过20%。
如何调整职工缴存基数?
单位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后,点击页面左侧【公积金】,再选择“汇补缴”中的【调整缴存额】。点击【单笔调整】,在“调整缴存额”页面依次录入需调整人员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确认信息录入无误后,点击【查询】,在下方信息栏中按整数位录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系统会自动计算出“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月缴存额合计”,点击【确定】后再点击【保存】,在弹出的页面中再次点击【确定】。如有多人调整可重复以上操作。全部人员调整完成后点击【提交职工信息】,系统提示“调整缴存额成功”,点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