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必须一致吗?公积金缴存比例怎么调整?附月缴存额查询(2)

2024-05-20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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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了解十堰的每月住房公积缴存额怎么来的

  每月住房公积缴存额由职工本人缴纳和单位为职工缴纳二部分组成,其计算方法是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和法规法定的缴存比例得出。即:

  (1)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同,同当地社会平均月平均工资之比,低于60%的最低按当地社会平均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300%,最高按300%计算。

  缴存比例(各地可能有差异)浙江为5%-12%之间。不实行住房补贴的地区和用人单位,以增加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方式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变革的,可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不超过20%。

  十堰缴存基数调整方式及流程

  中心推行线上业务办理模式,通过网上业务办事大厅办理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1、各缴存单位依单位性质不同,规范填写《缴存基数核定表》,未列入缴存基数计算口径的项目不得计入缴存基数;表格内不做增项添加,列入的津补贴项目及其他项均需在备注栏内列明计入明细,填报(或数据导入)完成后报公积金中心审核。

  经中心审核通过后,中心生成核定的缴存基数及单位、个人月缴存额,形成回单返回至单位签字、盖章予以确认,单位将完成确认后的回单以PDF形式上传至中心,要求所有确定明细表格均需完整上传,缴存基数核定完成,各缴存单位即可按核定后的缴存基数进行缴交。

  2、为落地缴存单位填报的责任主体及维护职工符合的法规权益,《缴存基数核定表》需由缴存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公章确认后生效;同时缴存单位应承诺已确定告知缴存职工本人,并经本人确认后单位需造册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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