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内一次性补缴的金额不予认定。
(4)异地(不含“1+8郑州都市圈”内城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予认定。
(5)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断缴时间超过3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按0.3核定。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或断缴后续缴的,缴存时间以启封或续缴时间起计算。
(6)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仍按2022年9月公布的1.0执行,今后将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适时调整公布。
附2024住房公积金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如下:
一、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二、2024年5月18日前已经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利率。
三、2024年5月18日前已经受理但未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执行新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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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率
缴存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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