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额度
住房公积金按月缴存,月缴存额由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两部分组成,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个人月缴存额与单位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
具体计算方法为: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合计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
举个例子 :
职工小张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6550元,缴存比例为12%,月缴存额的计算方式为:
个人月缴存额=6550×12%=786(元以下四舍五入)
单位月缴存额=6550×12%=786(元以下四舍五入)
合计月缴存额=786+786=1572元
缴存方法
方式一:托收
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缴存方式选择托收的,办理后获取《浙江一户通系统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委托付款授权书》和《住房公积金托收结算说明》,再到单位委托付款银行进行委托授权。中心于每月21日至25日 ,向单位指定的扣款账户托收当月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方式二:送缴
单位可直接通过中心网厅自助办理送缴业务。单位代理人进入网厅选择“结算业务—自助缴款”,可对本单位待结算或结算失败资金实现自助缴款。
缴存基数
基数上下限
异地公积金
缴存下限
随申办市民云
缴存上下限
公积金贷款
贷款审核
缴纳基数
按月等额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