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若增加的职工在中直、国管和铁路分中心存在缴存账户,该职工应封存中直、国管和铁路分中心公积金账户后,方能在北京地方办理增员。
如编辑增加人员清册时暂未公布本年度的缴存基数上下限,在公布后,如单位存在职工涉及缴存基数上下限的,系统将自动进行调整,无需单位重新编辑。
系统支持每月多次增、减员操作,操作方法相同。采用“委托收款”方式缴款的,应在托收日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清册提交。
3.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
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并加盖单位印章,到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现场办理。
注:如单位为职工多缴住房公积金,申请将多缴存的款项从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扣划回单位账户的,需征求职工本人同意后,通过住房公积金柜台办理。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填写《单位为个人多缴住房公积金划回单位账户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210)并加盖单位印章,到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网点现场办理。
公积金减员
缴存上限
公积金提取
下调贷款利率
缴纳基数
缴存上限
缴存下限
公积金利率
基数标准
高层次人才